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8-01-25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为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018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经研究,对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由专门机构随时受理,评审组织定期评审。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评价方法

1.初级职称。除会计、审计、统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须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外,其他各系列由用人单位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

2.中级职称。除会计、审计、统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须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外,其他各系列均通过我市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资格。

3.高级职称。各职称系列经我市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资格。其中,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报评方式

        申报人既可按照原有渠道,通过单位推荐申报,也可向专门受理机构直接申报。个人直接申报方式为:

1.个人申报。凡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均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2.定点受理。指定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为专门受理机构,开设专门窗口,随时受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3.定期评审。评审工作纳入全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对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加评一次。

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来津担任企业高级技术或经营管理职务的;

(2)近3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以上奖励个人证书的;

(3)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考核合格的;

(4)获得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5)在国际、国内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的;

(6)其他贡献突出、且为我市急需引进的。

四、报评程序

1.报送。申报人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要求和直接申报程序,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报送中天人力中心受理窗口。

2.审核。中天人力中心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中天人力中心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3.评审。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并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按照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1.相关表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由申报人自行从“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下载填写。

2.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港澳台就业人员须提供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外籍人员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3.业绩材料:本人业绩综述,专利和奖励证书,项目立结项材料,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六、优惠政策

1.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2.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但未参评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打破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逐级申报的限制,可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3.除有专门要求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不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七、相关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市、区人力社保局采取媒体宣传、网上公开、政策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到企业、到个人,做到政策全覆盖、无死角。

2.加强业务指导。市人力社保局指定专门机构,并利用12333电话咨询热线,做好政策解答咨询。各区人力社保局指定专人,切实做好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等配套工作。

3.提供高效服务。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高质量做好资格审核、信息比对、材料核实等相关工作。

4.接受社会监督。市、区人力社保局公布职称申报评审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

5.惩戒违规失信。市、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对采取欺骗、造假等手段违规取得职称的人员,一律撤销其职称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通报并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附件: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流程

 

附件

 

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 


为切实做好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现随时申报、定点受理、定期评审,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可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以下简称“中天网”),在职称申报窗口,点击《职称系列(专业)查询表》,查阅职称申报条件、申报要件等信息,根据本人实际工作,确定拟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

申报人在“中天网”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同时按《职称系列(专业)查询表》的提示和要求,准备相应的职称申报材料,并将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传输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自由职业者可将相应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直接传输到代存申报人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用邮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邮箱,可在“中天网”的《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用邮箱名录》中查询。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人网上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实填报的业绩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夸大业绩、冒用他人业绩等虚假情况。

核实无误的,用人单位在“中天网”下载《职称申报人审核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审核表》和个人申报材料等电子版文件,网上传输到代存申报人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用邮箱。

三、信息比对。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人的相关信息与本人档案进行比对。

核实无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中天网”下载《存档人员档案信息核对情况报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情况报告》和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网上传输到中天人力中心专用邮箱:cnthrzc@163.com。

四、材料审核。中天人力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市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向申报人发送《职称申报材料受理通知书》。

五、报送材料。申报人接到中天人力中心《职称申报材料受理通知书》后,将申报相应职称所需纸质材料直接报送中天人力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联系电话:23269010)。中天人力中心向申报人出具《职称申报材料受理证明》。

六、分类评审。中天人力中心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分类,分别报送相应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其中,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加评一次。对通过评审人员,评审委员会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中天人力中心通知本人到指定窗口领取职称证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